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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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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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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兰帕克公司在城东污水厂开展活性砂滤试验 2008-11-27 |
| - 苏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顺利通过2008年CNAS能力验证 2008-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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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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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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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港小桥多。” 苏州,这座有着二千五百多年历史的古城,著名的江南水乡,水体环境和城市的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的日常生活忧戚相关。但是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苏州的水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曾经的水乡美景渐渐在人们的记忆中远去。因此,保护和整治好苏州的水环境,对发展苏州的经济,促进对外开放,改善生活、工作和投资环境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市政府对苏州水环境的综合整治极为关注和重视,于1981年开始投资兴建我市第一座污水处理厂,1982年成立了苏州市污水处理工程筹建处,开创了苏州市污水集中处理事业,1986年成立了苏州市河道管理处,以河道换水为“治标”,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为“治本”,标本兼治地加快了我市水环境整治步伐。
自八十年代初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以来,城市中心区相继建成了城西、城南、城东三座污水处理厂以及相应的污水管网和污水中途泵站。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苏州市从1998年开始实施以截污、治污、清淤、引水为主要内容的市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了福星、娄江两座污水处理厂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同时为提高截污、收集及输送能力,污水支管到户工程自2003年全面展开。计划从2003年—2005年在市区敷设污水支管398公里、雨水支管160公里。通过污水支管到户工程的实施,污水日处理量由01年的5.75万吨/日达到了目前的17.25万吨/日,净增11.5万吨/日,污水支管到户工程已初见成效。
苏州市排水管理处于1997年在原河道管理处基础上成立,隶属苏州市市政公用局。于1995年成立的苏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与苏州市排水管理处合署办公。2002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城市供排水、城市防洪等职能纳入水务统一管理体系,实现了多头管水向一龙管水的转变,这为整合资源、优化调度和彻底治理城市水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大格局下,2002年苏州市排水管理处划归苏州市水利(水务)局。2003年初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在市排水管理处挂牌成立。苏州市排水管理处目前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东、城西、福星、娄江四座污水处理厂及已建成的二十座污水中途泵站的生产运行,日处理污水能力19.5万吨;负责对市区百余公里污水干管及污水支管到户工程已完成的近四百公里雨污水支管的养护维修,保证污水管道不堵塞,污水不满溢;此外还承担了污水接纳审批、排水许可管理、排水监测及排水执法监察等行政管理工作。
排水管理呼唤着法律的支撑,于是《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后所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于建立健全水利水务法规体系,加强城市排水管理,改善城市水环境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自此,苏州市的排水事业全面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开创了依法治水的新局面。
艰难创业,全面创新,面临挑战,展望未来,苏州市排水管理处在党的指引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创业和发展,始终把“截污治水、造福于民”作为指导思想,把“求实为民,奉献负责”作为工作要求,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做大做强排水事业为发展方向,紧紧围绕“截污”和“治水”这两方面开展工作,在新的形势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理念、新方法,树立“为民、利民、便民”的排水新形象。过去的已经过去,而未来在我们的肩上,需要我们满怀信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用双手去开拓、去创造,为实现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目标而努力奋斗,为排水事业的发展壮大而顽强拼搏,共同再现水似翠带河如网的美好景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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